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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抢劫罪与绑架罪、敲诈勒索罪
2009-12-13 19:43:13 来源:仲玉华
一、抢劫罪与绑架罪
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完全相同。前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这一犯罪故意是明确的。后者属概括的故意,有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有的以扣押人质(基于政治等方面的原因)为目的,它只要求行为人对犯罪事实有概括的认识就可以构成故意犯罪。
2、犯罪的方式不同。前者当场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将财物劫走,后者则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再以伤害或者杀死人质相威胁向被绑架人的亲属勒索财物或者向有关方面提出非法要求。
3、犯罪的客体不同,两罪都有可能同时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但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使用暴力的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是其首要目的。而绑架罪侵犯是首先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包括健康和生命权利。因此,我国刑法将抢劫罪放在侵犯财产犯罪内,而将绑架罪归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
1、从内容上看,抢劫罪是以使用暴力相胁迫,当场劫财,遇有抵抗或为排除抵抗施加暴力。敲诈勒索罪则以暴力加害被害人及其亲属,或者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毁坏其财产等相威胁、要挟。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
2、从方式上看,抢劫罪中暴力或暴力威胁是直接对被害人实施的,而敲诈勒索罪既可以对被害人直接实施,也可以由第三者转达向被害人间接实施,既可以公开,也可以暗示。
3、从取得的非法利益上看,抢劫只能取得财物,并且是动产,而敲诈勒索罪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甚至是取得财物性利益。
4、从时限上看,抢劫罪中除首先实施暴力排除妨碍外,其暴力威胁表现为如被害人不交出财物,即当场付诸实施威胁的内容,就在此后实施的内容,取得的财物既可以当时当场,也可以事后取得。
5、从对象上看,抢劫威胁的对象只能是被害人或在场的亲友、同事,而敲诈勒索不仅限于在场的被害人或其亲属,还包括不在场的其他人。虽然敲诈勒索罪比抢劫罪威胁的内容要广,但主要对被害人实施心理威胁,相对而言人身危害程度稍轻,时限稍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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